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严格依照《best365网页版登录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并按学校规定组成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复试工作。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符合我院复试分数要求。
3.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
4.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本次复试。有必要时,学院会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我院不做破格复试。
6.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院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二、复试方式、内容和时间
1.复试方式:我院各专业复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本市考生以及在校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均采取网络复试方式。网络复试全程需在视频连线之下进行。
2.复试平台:
网络复试使用教育部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辅助方案为飞书视频会议系统(请各位考生务必于3月23日前使用统考报名手机号码注册个人飞书账号,以便学院联系考生)。考生在面试当日务必保证通讯畅通。
特别提示:
(1)考生须熟练操作以上两个系统,以保证复试顺利进行。
(2)如遇网络、系统等问题使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无法进行复试,复试考核小组有权要求考生更换飞书视频会议系统,复试时长如何计算,由复试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3)考生在教育部研招网复试系统中按要求完成实人验证、签署承诺书、缴费等相关程序后,方可进入考试页面。请在教育部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开放后尽快完成。
(4)考生须通过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双机位建议采用“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的模式,即一台设备从考生正面拍摄(笔记本电脑),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智能手机),考生请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接入一机位,然后使用“智能手机”扫描一机位屏幕二维码接入二机位。如有任何困难,请及时向我院反映。
(5)考生必须在在独立、无干扰场所(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的形式参加复试。
3.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包括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根据报考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的其他考核内容。
(2)对于在网上报名时仅获得本科结业证书的考生,复试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方向以网络远程面试形式加试《马列经典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方向以网络远程面试形式加试《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时间:2022年3月25日-3月30日。(具体分组安排另行公布)
三、复试网上交费
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每次90元/生。考生需通过“招生远程复试系统”缴纳复试费,交费时间详见《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各环节时间安排》,逾期未交费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核
我院将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的“两识别”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考生需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按《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核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时间: 3月23日上午10:00前,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复试;材料均为电子版或扫描件pdf(请勿以拍照代替扫描)。
五、政策照顾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初试总分分数线在所报考院(所)(专业)复试分数线基础上降10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方式请查看best365网页版登录研招网),研招办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后在复试前与相关学院联系核对,由各学院通知享受照顾政策后上线考生参加复试并公示。在计算录取成绩时将符合照顾政策分数加入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单科不加分)。
六、复试及拟录取结果公示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权重为3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录取成绩排名方式:
(1)同一个专业下不同研究方向间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按研究方向分别排名,根据第一志愿研究方向确定拟录取名单。
(2)对于上线考生数不足的研究方向,优先在同一专业内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的研究方向中进行研究方向调整,其次在同一专业内的研究方向间调整。
3.复试结束后,学院(原则上在各专业研究方向复试全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试及拟录取结果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七、调剂
我院2022年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线人数大于计划招生数,暂无接收调剂计划。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或未被我校录取的,可自愿申请调剂到其他院校。
八、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4.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6.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8.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9.提供虚假信息。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十、复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院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复试监督信息
招生学院招生咨询或投诉电话/邮箱:022-85358520/nkmycamp@126.com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85358156
招生学院网址:/
十二、其他
1、建议考生连接优质的WiFi 网络,将手机(二机位)设置为飞行模式并连接到Wi-Fi网络,以确保在考试过程中无电话打入。
2、请提前关闭两个机位设备通话、外放音乐、闹钟、即时通讯软件等干扰复试的应用程序。
3、使用“双机位”时,考生请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接入一机位,然后使用“智能手机”扫描一机位屏幕二维码接入二机位。考生务必关闭二机位的麦克风及声音外扩,只保留主机位的声音传导功能,防止出现电波干扰。
复试时正向面对第一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不得佩戴帽子、耳饰、口罩、智能手表、手环及智能眼镜等。复试期间,不得手持手机或其他设备进行考试。
另,为保证音质音效,考生可在主机位(一机位)使用带有麦克风功能的有线耳机。
4、后续有关复试的其他安排、调档、政审等通知也会在学院主页挂出。
5、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考生须随时关注best365网页版登录研究生招生网及我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学校及学院将不再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复试相关事宜,由于考生未能及时查看best365网页版登录研究生招生网及我院网页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以《best365网页版登录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我院
2022年3月22日